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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的时辰是辛亥,那么我要说的是昨天的事。

          昨天是个好日子,不少人结婚,其中有我哥。

          说他是我哥,那是按辈份算的,其实我从心里就不认这个哥,还有他妈。因为他们贱。

          我哥虚伪,我哥他妈更是“伪”都不用“伪”,贱得五光十色的。他们欺骗我外公,欺负我外婆,人神共愤,天地可诛。

     

          说说昨天的酒席,新娘不咋地,伴娘明明要比她好看很多,这是大实话,不带任何主观情绪。

          证婚人是某个科长,拿稿子的左手不停颤抖,他说我哥诚实忠厚、英俊潇洒,有一颗纯洁的心。新娘很没有气质地埋着头耸着背,我哥他妈笑得像只火鸡。

          但我哥到底是我外公最喜欢的孙子,他用并不清晰的双眼一直望着我哥。我哥他妈挨桌招呼客人,到了我们这一桌,她连一个招呼都没有给外公打,好歹是她公公,当时我就转头对我妈说:刘XX这个贱货,她竟然不理外公。后来她从我旁边走过去,以她的速度和跨度,我估计我如果在那个时候伸出脚,她肯定被我绊一跤。运气好的话半身不遂,运气不好她也得压制住暴跳如雷。

          整个婚宴上堆满了教育工作者(因为他们母子是干这行的),傲慢无比,目中无人。我一直厌恶他们,排除少数认真育人的园丁,他们做着最光辉的职业,却干着最黑的勾当,跟医生一个样。表面文质彬彬,夜里看片嫖娼。天天摸的是书本,两只手却比任何一个商人都要铜臭。把学生的前途玩转在手里,居然也能明码标价。戴了金丝眼镜,就真的以为自己可以称为一个学者。你们凭什么受人尊敬,我花钱读书,老子才是大爷。    

         回来的路上是相当漫长而痛苦的,外婆晕车,吐个不停。下了车以后我送她回家,送到GJ小区的门口她坚决不要我再送,我看那段路不平坦,怕她摔倒,就一直站在那里看着她和外公走。外婆回了很多次头,每次回头看见我就叫我快走,我只是觉得酸楚。

         我觉得这不存在家丑不可外扬一说,因为我就没把他们当我一家的。他们干那些狗血的事,我一篇日志根本发挥不完。 事后我想起来,唯一一个念头就是——我当时就该把脚伸出去的。


  •      该书是《四书》(Chinbible)之四,它的主题是爱情。尽管当代中国生活本身已是一个问题,而且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爱情更是问题中的问题,但作者还是甘冒犯傻的风险,不揣冒昧地来论述这一问题。

         在作者看来,也许当今中国国人的现实,其心智和生活的进化程度尚远远没有达到可以去理解、参与并分享爱情的阶段,但作为一种理想,一种观念,一种预期的对于爱情的标定,爱情的问题还是有必要提前地予以关注。尽管无神论的大生活背景难以产生真正是属于爱情的生活,这是事实,但另一方面,对于爱情真谛的智慧性感悟以及对爱之真义的大明大察却同时又可以给人带来人性的解放,并开拓出美好生活的崭新层面,这也完全可能。

         1.何为爱者?这世界上唯一不可轻易去怀疑的存在之维,是人们在如此悲剧性的悖论和痛苦中仍将去做出的最后的努力、最后的挣扎和最后的断决的理由。
         2.爱,不会使人伤心、嫉妒和仇恨,不会使人沮丧、失望和哀怨,如果是这样,那就证明这不是爱,而是一种潜藏着贪婪的私欲,是迷物之具的遁词,此乃传统的棋法,但却仍然异化在蒙骗他人与自己的棋盘上。
         3.凡伤心的皆不是爱,恰如凡由他人和具体的事件所引入的怨恨不再是世界的至苦一样。

         4.人只能皈依爱的宗教,才能从它的神恩中去得一种拯救的力量,以反抗人之生命的沉落。
         5.真正的爱只会削弱我们的荒诞性,因为爱最终还是一种健全的意识,而意识是不显荒诞的,因为它超前地把握了世界之中一切流变的整体。
         

         6. 如果爱不存在,每一个现世之人就会患病式地迷恋着尘世的幻影,就会在回声难应的夜晚,胡乱地把不切实际的妄想呼唤。
         7.如果爱的手早已握在了人的手中,爱的目光早已与人的翘望相融,爱的血液早已在人的脉管里奔流,那人所面临的就不仅仅是一次死亡,不仅仅是一次绝望。

         8. “过去”的爱,“曾经”的爱,那些怀念的根据,那些给以后的人生一种冲动和向往的激情,“都会在一个永在的回溯所形成的永不消失的真实中重新开花,而现在的生命也就拥有未来的希望和踵事增华的萌发。”
         9.但人一直都在延续一个肯定的梦,他在一个遥远之肯定的“虚拟”中,承受着眼下一个个具体之怀疑的折磨。
         

         此篇日志仅是摘录,跟我引用诗句、美文一个道理。以我的年龄是不可以谈论这个话题的。 我从不说“爱”哪个谁,因为从我的嘴里说出来,还显得轻薄。爱情不是涉世未深的学生的主题,可以纠结,不配搞文章,做学问。

         就目前来看,我本着两个观点。第一,爱情不是凡人可以参透的东西,不管有多少个净空法师坐在一起开会,人择原理很清楚的告诉我们,爱的这种存在本身就不是可以被选择的。安妮宝贝或是张爱玲的句子,看看就好,拿来当爱情宝典,就太傻逼了;第二,我赞同周德东描写方程这个人物的说法,我可以喜欢ABC,这都是独立的,互不影响的,但我喜欢ABC,也都是真挚的。


  •      

          信春哥,考本科。

          信春哥,不挂科。

          信春哥,得永生。

          信春哥,永不泄。

          我相信“信春哥”句式还将继续更新,诸多网友的心思总是生龙活虎。还记得和S讨论过这个话题,觉得在这样强大的恶搞攻势下李宇春其实挺可怜的,我似乎弱弱地说过一句大家放过她吧,但这无异于螳臂当车、蚍蜉撼树

          天涯、猫扑、百度贴吧……不知道是因为春哥无处不在,还是因为她和郭敬明的合作让我最终熄灭了怜悯之心。 

          想到明天就查成绩了,今天也去高考吧逛了一逛,有个重庆的分数线,说是巴蜀中学的某只权威人士估的,当即有学生骂道:鸭儿巴蜀太污了撒,此事春哥应负相应责任。还有一个在分出来之前说四个字祝福自己的帖子,看到了——春哥罩我。

          很久之前在海贼王吧,看到楼猪鄙视乌索普的战斗力,也有人回应说:我以被春哥爆菊的危险发誓,乌索普绝对比楼主强一百倍。

          亦抱着单蠢的心在猫扑看一个回忆高考查分那天在做什么的帖子,大家一致表态,当时不信春哥,没考好,后来信了,就再没挂科。

          猫扑摘的一文:

          哥名御春,成都人氏也。生而能勃,三岁梦遗,五岁自慰,七岁抠女,九岁嫖鸡。及至十岁,已然阅女数千。每事罢,常叹人生不过如此,郁郁而不得志。 
          夜,春哥连御十女而意犹未尽,乃怒曰:“天地不仁,即生吾于世间,奈何不能尽吾兴乎?”其声所至之处,天崩地坼,江河倒流。须臾,一白发老翁至,谓春哥曰:“吾太上老君也。汝为何兴此盛怒,令吾不能安卧于天庭?”春哥俱以实告。老君曰:“此事易耳。吾有仙术曰爆菊,可尽汝之兴。此术本不传凡人,然吾观汝形容伟岸,器具雄壮,当可习之。”遂授春哥以爆菊之术。 
          春哥习爆菊之术,三月乃成。稍试之,大爽,喜曰:“大丈夫当如是也!”自是,春哥不复御女,而专以爆菊为乐。有民闻春哥仙术,遂自号“玉米”甘为奴役,曰:“朝被爆,夕死可矣!”春哥遂威名大振。 
          有淫妇曰芙蓉姐姐者,据阴山为女王。芙蓉嗜采补之术,日吸精百斗。于山下设卡,凡美男壮汉皆掳入山中以供享用。被掳者或大病而出,或亡于山下。有民谣曰“少男进,老翁出;壮汉进,白骨出”。世人既怨且畏,皆不能与之争。春哥闻之,曰:“吾九尺男儿,爆菊千万,安能容此妇于世间乎!”遂单骑入阴山,与芙蓉裸战四十九日,终爆之。 
         春哥既胜,声威益隆。时东方有巨匠曰阿迪王者能制神靴,然唯与王公贵胄;西方有名马曰草泥马者日行万里,然无人能御。及闻春哥威名,阿迪王作上品之靴以奉春哥,草泥马俯首系颈以供驱策。

          东瀛有浪人曰龟头正雄者亦善爆菊之术,欲与春哥一争雌雄。春哥慨然应战。龟头于校场左右各置玉米百名,谓春哥曰:“先爆完者胜。”春哥笑而不语。龟头怪之,春哥乃曰:“此计诚可。然汝菊尚在否?”龟头以手抚菊,方知已为春哥所爆。遂拜服曰:“春哥爆菊于无形,吾不及也。” 
         
    海内外闻之皆服,曰:“春哥纯爷们,铁血真汉子!” 
         太史公曰:吾尝观古今之俊杰,张飞、李逵之流有勇无谋,子房、孔明之辈老奸巨滑,秦皇、汉武之徒专横跋扈,潘安、宋玉之伦油头粉面。堪当“纯爷们”三字者,唯春哥一人耳。太祖曰“数风流人物,还看春哥”,不亦宜乎!

         神了……

         我看清了,这是一个无处不需要春哥的时代,她比奥特曼更拉风,比黑猫警长更有型,比乔巴超人更有人气。

         最终,我信了。

         信春哥,得天下。  


  •       我只是一坨人渣。

          从操守、人品、学问来看,你都该这么想。

          盘古开天地是错,因为万物开始骚动;

          长江和嘉陵江交汇是错,因为诞生了重庆这个城市;

          我外婆她老子的决定是个错,因为她被送来了XX区XX镇遇到了我外公;

          我老子看上我妈甩了他女朋友是个错,因为这就有了我。

          我该说声对不起,我这样的人是不该出生的。我的出生是最大的错。

          我五岁那场大病,要是我外婆跑得慢一点,这个错也能尽早结束,可是很不幸,我命太贱,人中被掐出血后就没挂得成。

          我七岁唯一一次挨我老子的打,他若是强势一点,完全可以把我抽死,也不至于落个半死不死,又没挂得成。

          我从这以后到十二岁都过得很好,因为厄运转移到了我爹妈之间,无休止的战争在蔓延,我只是在硝烟过后负责收拾一下战场而已,只是晚上在茶楼等得晚一点而已。金花、麻将,我在那里无师自通。

          又想起十五岁那个晚上,我同学应该把我再推得狠一点,让这个脑袋再也缝合不回来,或者我应该再败类一些,多挑起几次流血事件,说不定能在其中一次光荣牺牲,然后痞子之名万古流臭,万千学弟学妹继续把我传颂。

          十六岁在农家乐的水潭里游泳,我姐滑进深水区的时候也把我拉了下去,为什么周围的人看到了水面上那几个微弱的气泡,他们要是玩得专心一点,我也可以死得很冤很浪漫。

          正因为我错过了这么多大好机会,从这以后老天爷都不肯再给我一点契机。我戴耳机穿过街道为什么没被撞死,翻学校的墙为什么没有磕死, 无数次跑到楼顶坐着为什么没有失足摔死,艺考失败为什么没有让我哭死……

          那再找点客观情况好了,楼上掉落的花盆为什么从来都砸不中我,更不指望雨天打手机会有一个雷劈死我,疯子野狗为什么从来都看不起我,吃了那么多食堂的东西为什么没被毒死……

          死法有千万种,为什么如此人渣的我还这般幸运地活着,受尽世人唾骂。


  •       昨天的奋起是个错觉,昂扬状态纯属暴走。

          我觉得我就要废了,一并长出了得过且过的无耻嘴脸。

          谁赐我一点打不死的希望,让我继续对操蛋的日子作膜拜状。

          我记得文革里的一种死法,把筷子插进鼻孔,然后往桌子上一磕,脑袋就穿了。境遇所迫,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你们不要逼我发挥这类潜力。

          你看窗外,妈的天都黑了。

         

          苦海无边。老子念得深情款款。


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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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枯大道

hypocrite

不高不矮的一个南方人。
性别女。


目前的职业:学生、佛教徒
Cast a cold Eye. On Life,on Death. Horseman,pass by. ——W.B Ye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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